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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有小伙伴私信问我,今年义务兵退役,政府给安排工作吗?
今天,小军结合现行相关政策,为大家分析一下。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其中,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很多情况下,义务兵退役的战友都是选择自主就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少有人选择政府安排工作方式,这是因为,义务兵退役选择政府安排工作,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了义务兵“安排工作方式”,需要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大家注意两个关键词——贡献、专长。
对于这两个关键词,小军作以下理解:
贡献,即在服役期间表现突出、有过重大贡献的;
专长,即在部队所学专长,正好满足安置地有关部门急需的。
而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明确了义务兵的选择安排工作安置方式的条件: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是烈士子女的。
因此,对于义务兵退役战友,安排工作方式的要求还是挺高的,要么有一定专长的,被专业对口的相关部门吸纳录用;要么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当然,还有一种方式,转军士,当兵满12年。
关于即将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否会对安排工作条件进行调整,目前并不知晓,需要等候相关政策的公布出台。
在这里,小军想要告诉大家,参军不是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的人生经历,我们不能为了享受惠军政策才去参军。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和政策保障军人权益,除了鼓励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参军,同时也是对军人的肯定和认可,但要明白,军人的待遇是与其职能付出对等的。
大部分时候,国家能够给予的安置方式,更多的还是一种保底措施,这些安置办法基于咱的服役年限、服役期间的表现予以确定。
这些安置的举措,可以保障退役离开部队的老兵们,未来的生活能够有一份保障,可是若想要更体面的生活、更美好的未来,更多的还是要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去得到。
因此,改变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在的能力和素质在未来的市场当中,能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或许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
各位战友,如有什么不同意见,或需要相关政策资讯,可在下方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