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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退役军人在留言中经常咨询的、迫切关心的有关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方面的问题,小编经过初步梳理,总结了以下十条内容。供大家了解。
问题一: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答: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问题二: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找哪个部门?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问题三: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有哪几个方式?
答: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如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自愿,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问题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满15年后是否可以不缴费,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必须达到企业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门槛”,但并不代表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问题六:士兵退出现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吗?
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士兵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问题七:军龄能否视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问题八:退役军人回安置地后,可参加什么医疗保险?
答: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两种方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退役军人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的退役军人可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问题九:军人退出现役时,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
问题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是多少?达到退休年龄是否还用缴费?
答: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同时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允许一次性补齐达到累计缴费年限的医保费差额,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也可选择继续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继续缴费期间,按照在职职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达到累计缴费年限,次月起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就业、养老、医疗,退役军人最关心的事都在这
时间:2023-11-02 16:54
星期四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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