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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逐月退役金,如何进入社保的方式?
时间:2021-10-14 13:46 星期四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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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远绕不开一个话题的,就是群体对比。

    对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来说,退出现役后,在退出现役到办理社保退休期间,按照服役年限、贡献,逐月领取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保障。

    这都没有问题,在退役金数额上也不会与自主形成很大差距。 

    相对感觉少一些的,可能主要是那些刚刚达到16年干龄门槛的人。

    而越往后,因为现行自主择业实行的是年1%的增加系数比例,而新逐月可能会是超过一定年限后达到2%,并且系数上不封顶,所以有人会说25年以上逐月待遇好于同年限自主。 

    但是按照传说中的方案,“增发退役金”在其达到领取法定养老金年龄之后即停止发放,就剩下一个可以领取终身的“基本退役金”,即上年度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这个钱是非常有限的,广大待逐月官兵担心的也在这里。

    那么,可不可以在已有基础退役金的基础上,再多领一份钱呢? 

    比如,能否再领一份养老保险?通过单位或者挂靠单位、再或者自己缴纳一份养老保险,那么在达到15年的领取年限后,是可以多拿一份的。

    但为了解决基数太小的问题,可不可以把2014年以后每名逐月人都有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照计划安置干部(为什么安置的给、自主和逐月的不给呢?

    这是服役期间的积累、跟到地方打不打工没有关系,而且就连退役士兵结算时也有这笔钱的、在结算时一起结算服役期间缴纳的这两笔钱呢?

    如果怕逐月人自己花掉,能否公对公转入安置地,所以说逐月人选择安置地相对重要!相当重要!相当重要!另外,相应管理账户呢? 

    它不但余额可观,而且亦有年限积累,对逐月人是一个相当可靠的后盾。

    如果同时拥有这两笔钱,则逐月人即使在停发“增发退役金”之后,退役金也不至发生“断崖式”下跌,这对保持群体稳定、保持政策稳定是有极大好处的。

    不过在相关资讯之中,有关内容并未显现。相关政策、账户的军地衔接,也存在诸多现实困难。

    目前政策中,自主择业的根本没有这笔钱(所以才说他们不够条件进社保),安置军转是要么转移账户,要么先发给个人后者又要求交回去。

    但是,逐月人可不可以拥有呢? 如果可以,则对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人员来说,由于服役期内缴纳社保(国家承担单位缴费部分),退出现役时自然累积了相当额度的社保余额,服役越长、累积越多,虽然取不出来,但余额是在的。

    如果后续再加上从退役再到法定退役年龄之间的继续累加缴纳,所以逐月人才要继续就业创业啊,那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数目还是比较让人安慰的。

    作者:参谋君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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