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军史上的今天
明确:军人依法带娃!
时间:2021-11-20 15:29 星期六 来源:军友在线
【 字体: | |
收藏:
分享到:
|
|
  • 都说军人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国家的法规都会遵守和执行,但是也有个例。只不过他们不是不想遵守,而是遵守不了。

    这是什么法规,能让军人都感到无能为力、力不从心?又是什么任务,能让“没有完成不了的任务”的军人感到无奈?

    这就是依法带娃。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依法带娃成了法律规定的内容。然而对于这个事情,很多军人只能摇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这其中尤为重要的,第一条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父母的任务和责任。可是很多战友却自嘲说,自己可能连第一条陪伴的责任都无法履行,更何况其他。亲自、陪伴!这几个词多么温馨和幸福,但是对于很多战友来说又是那样的苦涩和无助。

    我的孩子出生的时候,我依然在军营里。因为事出突然,所以一点准备都没有,没能赶上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成为永远的遗憾。

    孩子出生后的那个春节,当爹的我只能傻看着孩子的照片,听着孩子的哭声,却无法做任何事。后来孩子得病住院,上吐下泻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我只能默默承受着妻子的怒火,啥都干不了。

    后来,我也出差路过家乡,领导专门交代我回去看看。但是当孩子面对我张开的双臂的时候,迎来的并不是笑脸而是哭声,不让我抱。那一刻,我的心里……

    曾经听战友说过,说他的孩子在考试中考的不是很理想,于是战友打电话进行批评教育。可是孩子面对他的批评,直接怼了回去:“你陪我了几次,检查过几次作业,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战友瞬间就被噎得说不出话来,默默挂掉了电话。

    还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是某军官要回家,家属要求他必须穿着军装回来。回来之后,家属要求他每天穿着军装到家属单位和学校接她和孩子,每天都要穿着军装到小区里散步。

    军官感到不理解,说这是为什么?家属说,就是要让周围的人知道,她是有老公的,孩子是有爸爸的。因为他的长期不在家,让周围的人产生了非议,说她单亲妈妈,同学说孩子没有爸爸。

    说起这些有些伤感的故事,每个军人父母心里都是有些酸酸的。没有一个父母不愿意陪伴自己的孩子,见证他的每一点进步和成长,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因为军人的身份,他们只能选择放弃这份责任,放弃这份陪伴,成为“电话爸爸”“视频爸爸”,和那个就是不回家的爸爸。

    于是,我们总是通过给孩子们买东西,休假的时候请孩子们吃饭游玩的方式弥补这种缺失和遗憾,但是我们都知道这只能是杯水车薪,没有父亲陪伴的童年其实是不完整的,是用其他无法弥补的,也是军娃们最希望和最期盼的。

    想起了那封韩司令写给军属的一封信,还记得信里的那些话:“军人家庭长分短聚的现象是普遍的,特别是机动作战部队和边海防部队的军人,很多时候只能在节日或孩子假期团聚,甚至节日都不能团聚。我就经历过这个阶段,结婚后一直两地分居,孩子出生当天见了一面,第二次见面是8个月之后,第三次见面孩子都快4岁了,以后经常几个月甚至十几个月见一面。”

    “我们要求,在父母生病临终时、在妻子生子临产时、在孩子升学临考时,只要没有打仗任务和确实离不开的特殊任务,都必须及时请假回家。对于父母生病不回家、妻子生产不照顾、家庭有难不帮助的个别官兵,不但不表扬、不宣扬,而且还要对他的真实品德进行考察。”

    司令员如此,更何况普通的军人。司令员的要求让每个军人感动,那是一个军人对军娃们和军属的关心,他知道军人的痛点和难点,知道家属和军娃们需要什么。

    依法带娃,并不是军人不想落实,也并不是军人们不想回家,只不过是身上这份责任很重,重的只能放下自己的小家,放弃陪伴的责任。

    谁不想自己的孩子,谁不想陪着孩子长大?只是军人更知道自己的付出牺牲为了谁,为了啥?

    依法带娃,其实他们真的想落实,真的想依法陪娃,但军人的属性只能让自己把心中的牵挂放下,只因为自己是军人,亏欠自己的娃。

    孩子,请你理解;孩子,请你原谅。有机会,有时间,一定回家。

    当然,我们对这个事情也不用过于悲观。毕竟随着发展和认识的提高,在保障军人及家庭权益方面也有很多的努力和提升。比如《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探亲路费,由军人所在部队保障。

    还有武警青海总队海东支队明确,在不影响战备值班和遂行任务的前提下,家在驻地及西宁的已婚干部及士官:1、在父母、妻子、子女生日当天准假1天,享受天伦之乐;2、结婚纪念日准假1天,呵护爱情长久;3、每学期准许参加1次家长会,见证孩子成长;4、亲人生病住院、妻子生育临产、子女高考前夕均安排1次休假,减少人生遗憾。

    这些都是在保障和保护军人权益,支持和帮助军人关爱教育子女的具体举措。未来,相信还会有更多的举措继续支持和提升,可能也会有军营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细则和办法,让军人有时间、有机会去陪伴。虽然无法和其他父母那样无时无刻、无微不至,但是依然可以让这个过程不再缺失。相信,军娃们也能理解!

    一个战友说,不能陪伴孩子,虽然失责但也是尽责。而军人的这种言行,其实也是给孩子上的最生动的一课。

    说得有道理!

    作者: 三剑客 剑客行者


责任编辑:谢劲
点赞: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