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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还在服役的时候,连队里有一个战士在退役前很是烦恼。而他烦恼的原因是他的身份,他异地入伍士兵的身份。
战士说,他原籍那里入伍名额比较紧张,当个兵实在不容易。所以他的父母便想了办法,托人让他到亲戚那里入伍。
他说这样做,虽然让自己参军的梦想得以实现,但是也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由于他不是从原籍入伍的,所以他的父母就没有享受到当地的义务兵优待金,甚至连光荣牌都没有悬挂。
而他咨询相关安置政策的时候,当地也说他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也不是从当地入伍的,所以他没有资格享受安置待遇,让他到入伍地去。
而入伍地呢,说他的户籍不是本地,虽然占用了当地参军指标但是也不符合安置条件,所以也无法享受到入伍地的安置待遇。
是呀,想办法当兵除了圆了自己当兵梦想之外,也是为了有个更好的安置待遇,享受到相关政策。但是因为自己异地入伍的身份,让他的待遇落实出现了责任真空,出现了似乎都可以管但又没人管的现象,着实让人难受。
当然,最后战士的待遇是如何落实的,已经无从得知了。但是这种异地入伍的现象,这些异地入伍的战士,他们的遭遇也的确需要我们关注。虽然现实中,这种情况、这些战士不是很多。
曾经看到一份资料,民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 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4〕200号)内容规定: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缺少城镇安置有效凭证、在农村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存在以上情形的退役士兵,不属于安置政策适用范围。
看到这个内容,心里是有点怪怪的感觉。把异地入伍士兵和办理假材料的情形并列,明确不享受政策待遇,似乎也有些不妥。
为什么国家不允许或者不鼓励异地参军?而是要求必须哪来哪去,户籍在哪在哪里报名?
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征兵工作的严肃性所致。征兵,是一个很严肃也很规范的工作。按照户籍地入伍,可以避免异地入伍问题的出现,同时也能避免一些不好现象的发生。
保护士兵权益的需要。毕竟,现在的安置权益包括服役期间的待遇,都是由入伍地,也就是户籍地承担的。如果异地入伍,很有可能让这些待遇无法落实,间接就损害了士兵的权益。同时,如果一个地方异地入伍的士兵过多,就会影响当地青年的报名参军,是一种不公平。
确保安置工作获得感的需要。如果异地入伍也能有同样权益,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大家都想到安置条件较好地区的情况,这既可能出现“征兵移民”,同时也挤占了当地的安置资源和优待资源,影响了安置工作的获得感和规范性。所以坚持户籍地入伍,就能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发生,让安置工作有序开展。
虽然这样的初衷和落脚点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的规定显然已经无法适应现在的工作形势和工作需要。
比如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适龄青年会随着家庭而选择长期在外地生活。而他们的心里,更倾向于在实际居住地参军入伍,这样可以无缝对接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就业。
比如现在的征兵已经以大学生士兵为主了。但是我们知道,考上大学后,其户口迁不迁移是由自己决定的,一些大学生是不迁移户口的。这个时候如果他们参军入伍,按照规定是需要回原籍报名,这就无形中增加了时间、经济等成本,也会影响部分大学生的参军热情。
小编认为,异地入伍的存在也有其价值,也是符合部分地区和适龄青年的需求的。但是这些异地入伍的士兵,身上也承载了一些其他额外东西,很多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所以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对异地入伍给与正名,也就势在必行了。
于是我们看到《征兵工作条例》明确:应征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这段话,可以说是对于异地入伍的一次正名和说明,让异地入伍的合法性得到认可,同时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
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户籍地入伍还是基本和基础。
虽然国家承认和理解异地入伍,但是为了征兵工作的有序开展,户籍地入伍必然还是要坚持而不会减弱。异地入伍,也只能是对户籍地入伍的一种补充和特殊情况处理,而不会是主流和力推。
居住证和3年时间是基本条件。
也就是说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异地应征,但是需要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
也有战友说,为什么是省市自治区,很多省一个市和一个市之间也很远的。剑客认为,可能是因为在本省市自治区,相对回去还是简单方便的,所以就不鼓励了。
大学生的入伍地则有多种选择。
也就是说可以根据你的意愿,根据你户籍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入伍地。无论你的户籍是在学校所在地还是入学前所在地,都可以任意选择不受限制。
归纳起来就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民应征既可以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到常住地应征,既可以在学校应征,也可以回老家应征。虽然有限制条件,但是和以往相比是有很大进步的,异地入伍应征也是得到允许和支持的。这对于很多家庭和应征青年来说,绝对是一个好事,也能为大家省去不少的烦恼和麻烦,同时激发大家的参军热情。
好事是好事,但是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异地入伍应征虽然得到承认,但是要想获得和户籍地入伍一样的待遇恐怕很难,也需要很长时间和工作要做。虽然我们承认异地入伍的合法性,但是对于异地入伍的制度、待遇乃至思想认识却还有落差,还需要去努力。
制度政策是基础。比如对于异地入伍应征的认定、待遇、标准、资格等内容,需要具体的政策来明确。特别是这些异地入伍士兵的退役安置、待遇保障等,更需要精准明确的制度予以保障。也只有政策制度完善科学了,才会让这个工作更加有序开展,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安徽省11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入职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毕业生,符合参军报名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商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经常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应征。
思想认识是关键。之所以很多地方对异地入伍不是很欢迎,归根结底还是利益资源的分配问题。很多人用有色眼镜看待这些士兵,认为他们入伍动机不纯,挤占抢占了当地的资源,自然很多工作落实起来就麻烦很多。
但小编认为,既然国家已经承认异地入伍的合法性,那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改变认识,认识到这一入伍方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转变思路在如何科学合理保障方面下功夫,而不是计较好不好、对不对的问题。无论何时何地入伍应征都是好样的,都需要一视同仁。
待遇保障要到位。比如服役期间的优待金发放,光荣牌悬挂,优待证办理等等。比如退役后安置资格的审定,退役金发放,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等。
小编认为,由于异地入伍的士兵其实数量不是很多,我们需要在条件允许和政策支持下,给与他们同样的待遇和机遇,不能因为入伍地的不同而让服役留有遗憾。
这一点,其实很多地方都有生动实践。比如安徽省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明确:本科毕业班学生,高校在其入伍前要提前组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且完成论文撰写,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得以是否在高校所在地入伍为由设置门槛。《山西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明确:将参战退役军人、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以及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入伍前籍贯地、退役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志。
最后,宣传指导也要加大力度。这里的宣传,一方面是告诉大家异地入伍是允许的支持的,同时也要提醒大家目前对于异地入伍的政策还有一定局限性,还需要完善,所以大家在决定异地应征之前要想清楚、问清楚,避免日后麻烦后悔。
小编认为,未来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关于异地入伍士兵的保障机制、工作制度等,也必定会越来越完善。不敢说未来一定会一模一样,但是相信异地入伍和原籍入伍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小。毕竟,每个当兵的无论来自哪里,都是好样的。
作者:三剑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