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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军人的十条政策措施已出台,这意味着又一项惠及退役军人的“专属”政策落地。
此次公布的定向招录招聘政策措施本着普惠与优待相结合原则,退役军人除可以参加面向社会公开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外,还可参加国有企事业单位定向岗位招聘。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
详细解答了定向招录招聘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公务员招录方面,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比例达到定向招录人员总数的20%以上。专职人员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其中市属单位岗位安排不少于20%。加大向退役军人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的10%以上。市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录(聘)人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5%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
公安辅警招录(聘)对退役军人优先,坚持应招尽招原则,市本级、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勤务辅助人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时,原则上拿出不低于计划3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拿出不低于计划4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录(聘),坚持应招尽招原则,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士兵。
各级教育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录(聘)优秀退役军人为中小学教师。村(社区)基层组织岗位选聘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每次换届选举,各县(市)区、园区配备20%左右的“兵支书”,力争在全市村(社区)两委平均配备1名以上退役军人。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
此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适当放宽,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
湘潭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全市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军人制定如下十条政策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普惠与优待相结合原则。退役军人除参加面向社会公开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外,还可参加国有企事业单位定向岗位招聘。
(二)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原则。既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定向招聘计划,增加岗位的吸引力,又要注重招聘的质量,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
二、政策措施
(一)基层公务员招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比例达到定向招录人员总数的20%以上。专职人员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局)
(二)事业单位招录(聘)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其中市属单位岗位安排不少于20%。加大向退役军人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的1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
(三)企业招录(聘)
市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招录(聘)人员时,拿出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5%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
(四)公安辅警招录(聘)
招聘公安辅警,退役军人优先,坚持应招尽招原则,市本级、各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勤务辅助人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局)
(五)应急救援招录(聘)
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原则上拿出不低于计划3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拿出不低于计划40%的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退役军人局)
(六)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招录(聘)
招录(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坚持应招尽招原则,拿出不低于60%的岗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士兵。(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城管部门)
(七)中小学教师招录(聘)
招录(聘)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录(聘)优秀退役军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
(八)村(社区)基层组织岗位选聘
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担任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每次换届选举,各县市区(园区)配备20%左右的“兵支书”,力争在全市村(社区)两委平均配备1名以上退役军人。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工作站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公益性岗位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适当放宽,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局)
来源: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