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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完成1144名军转干部、418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军转干部安置到行政岗位比例达88.61%,比2019年增加近2%。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达89.1%,位居全国前列。退役士兵安置到央企比例达7.8%,岗位利用率达45%,比2019年提升11%。全年退役军人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一、高位推动加大安置力度。领导有力。省领导多次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做出指示批示,省委书记许达哲、代省长毛伟明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第40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压实军转安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带着感情做好安置工作。权责有束。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纳入全省绩效考核指标,成立省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明确各16个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分工。召开省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省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安置攻坚期间,坚持定时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困难,切实提高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质效。组织有序。大力推行“阳光安置”,组织退役士兵根据量化得分进行排序选岗,请纪检监察部门同志现场监督,选岗全过程进行视频采集,确保选岗过程公平公正。全省统一制定《自愿选择到企业安置承诺书》,明确安置部门、接收单位、退役军人三方权责。
二、深挖潜力拓展安置广度。湖南采取“三个不低于”的有力举措,即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的比例不低于往年,师团职军转干部安置质量不低于往年,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不低于往年,力拓安置渠道,有力推动安置质量稳中有升。畅通安置渠道。进一步加大指令性计划分配力度,坚持把党政机关作为军转安置主渠道。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军转干部放宽了安置地限制,全省推荐到政法部门安置近20人。突出安置重点。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出台《湖南省省直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考试安置办法(修订)》,对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从事特殊岗位工作、转业前在部队担任主官的军转干部,给予政策倾斜照顾。安排好师团职军转干部的工作和职务,今年,省直共安排38名师团职干部,采取预留领导职数、按规定增加相应职级职数等办法,全部安置到位。深挖安置潜力。统筹制定中央在湘企业、省属部分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计划分配方案,将中、省企业计划分配到市州和县市区,由属地公布岗位信息,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组织退役士兵公开选岗。打破户籍地限制,部分市州选岗后空余的央企岗位,由省级统筹二次分配给安置任务重、岗位需求量大的地区。此外,全省还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三、强化服务提升安置温度。精心协调。坚持面对面当好“安置中介”,安置前,深入各部门调研,掌握用人需求。安置中,联合部队逐一征求意见、推介单位、落实岗位,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沟通协调、推荐干部、督促落实。根据军转干部的专业特长,结合接收单位的用人需求,省厅直接推介安置30余人。用心解惑。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到部队开展送政策进军营,宣讲安置政策,宣传军旅生活,为部队官兵答疑解惑。在军转干部安置期,会同部队加强对干部的跟踪管理,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和思想疏导。对安置中有不同意见的军转干部,军地双方积极配合疏导其思想情绪,有效提高了安置满意度。真心服务。依据《湖南省关于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授牌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为“湖南省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每年定期选派专业不对口的军转干部到这2所高校进行融入式脱产培训,最大限度为军转干部转岗提供帮助支持。与59家在湘央企主动对接商定岗位设置、工作地点、薪酬待遇、权益保障等相关事宜,最大限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了退役士兵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