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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为加快推进国防教育
辅导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以下简称部培训中心)
计划开展多期国防教育辅导员师资培训
想知道具体怎么参与?
又有哪些内容?
快来一起看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26年4月19日至4月25日(4月19日下午报到)。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天花苑酒店(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419号)。
第二期: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4月23日下午报到)。
地点: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
第三期:2026年5月10日至5月16日(5月10日下午报到)。
地点:天津市金皇大厦(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8号)。
第四期:2026年5月17日至5月23日(5月17日下午报到)。
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戎耀双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镇江市南徐大道400号)。
第五期:2026年5月24日至5月30日(5月24日下午报到)。
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咸宁市嘉鱼县田野大道99号)。
第六期:2026年6月7日至6月13日(6月7日下午报到)。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嘉悦万达锦华酒店(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与和奇路交口处)。
第七期:2026年6月22日至6月28日(6月22日下午报到)。
地点:浙江省退役军人教育中心(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7号)。
第八期:2026年6月28日至7月4日(6月28日下午报到)。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林城万宜酒店(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26号)。
第九期:2026年7月5日至7月11日(7月5日下午报到)。
地点:吉林省长春职业技术大学乡村振兴人才学院(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6716号)。
二、培训师资
部培训中心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或举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通识课程教师。《国防教育辅导员国家职业标准》起草组专家担任操作技能课程和考试评价教师。举办地高校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业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教育教学理论课程、职业鉴定评价课程教师。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线下培训。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职责和职业道德、国防理论和实操技能等相关课程,共32学时。培训结束时安排理论考试(机考)和实操考试(试讲或实训),现场评价培训效果。培训结业后由部培训中心为参训学员颁发“国防教育辅导员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今后持证人员从事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有效凭证。
(二)线上培训。依托“再启航”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素质提升培训,共120学时,有效期一年。
四、参训人员
(一)培训对象
1.社会及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武装部工作人员及从事通识教育的教师等。
3.有意愿从事国防教育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培训机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培训:
1.累计从事国防教育或相关职业(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人民警察,辅警,普通高等院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教师,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等)工作满10年。
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学历,4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博士研究生学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二)收费标准
按照3300元/人标准收取培训费(含餐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缴费方式
1.转账缴费方式
户名: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账号:020001270901440098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如果培训班次人数超过限额,可能会进行调剂,届时,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报名学员。
(三)培训班将为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保险,请务必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信息,填写错误或未提供身份证号,视为学员主动放弃。
(四)参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国防教育辅导员师资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2)办理报到手续,请自备笔记本电脑。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训,请于相关班次报名截止日前告知工作人员。
(五)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六)部培训中心开具培训费发票,入住酒店开具住宿费发票。
(七)咨询电话
010-64608359,夏老师
010-64648508,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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