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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安徽淮安市军转移交安置方面问题梳理
时间:2021-05-11 11:47 星期二 来源: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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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单位有什么规定?

    答:政策规定,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要带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在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国有企业要充分考虑军转干部的职务、特点和专长,提供适合军转干部工作和发展的岗位,吸引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我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基本都安置在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

    问:淮南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选岗办法是怎样的?

    答: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岗位安置,实行综合考评计分排序选岗办法安置。什么是综合考评计分?由量化考核计分和统一笔试计分两项合成:

    1、量化考核计分。根据军转干部的原始档案记载,按照《淮南市团职及以下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量化考核赋分标准》,对其职务等级、任职时间、服役年限、立功受奖、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情况等要素量化考核记分。

    2、统一笔试计分。统一笔试主要测试军转干部从事地方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团职(含正副处级和技术9级以上)军转干部考试科目为《申论》。营职(含正科级和技术10级)以下军转干部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的建设、法律法规、公共管理等。

    按照量化考核计分占60%、统一笔试计分占40%的比例确定好综合考评计分后,进行排序选岗。军转干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公布的接收单位安置计划岗位需求,按照个人综合考评计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在选岗过程中,每位军转干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单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并服从分配。

    问: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到我市安置?

    答:根据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我市的可以到我市安置;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到淮南的,可到我市安置;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28周岁)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在淮南的可以到我市安置。

    问:请问服役兵龄算工龄吗?如何申请?

    答:国家政策规定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并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申请与工龄有关的待遇可以向所在单位反映,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怎么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及办理所需材料?

    答: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原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不复学的,到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在秋冬季集中退役时间段,各县区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均设立报到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并通过建立QQ群等方式及时发布报到手续、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职业推介、技能培训等信息政策,及时回应关切。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怎么计算?

    答: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各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寿县、凤台县由本县财政承担。具体发放工作由退役士兵报道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打卡发放。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我市按照部队退役金的1:1.5的比例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计算方法为:服役年限*4500*1.5,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对立功受奖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增发: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何时能够发放?

    答:上一年度的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一般安排在下一年度的上半年由报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打卡发放。各县区结合本地财政情况,发放时间稍有不同。

    问:淮南市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要政策有哪些?

    答:我市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要政策有:

    一是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工作安置,各县区按照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开发岗位。市级统筹将省、市开发的工作岗位向各县区分配,确保县区安置计划数量、质量总体平衡。

    二是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

    三是推进公开公正的“阳光安置”。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量化评分得分作为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量化评分在各县(区)选岗前公开公示,接收监督。所有候选岗位在各县(区)组织选岗时全部一次性公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根据量化评分得分高低排序依次选岗。不需要笔试。安置到什么样的具体单位每年都基本不一样,和当年开发工作岗位有关系,和自身的分数排名也有很大关系。

    五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回到安置地在选岗前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安置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安置到企业的,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不得实行学徒期、试用期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应在编制内安排。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

    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政策规定有哪些?

    答: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责任编辑:军小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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