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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退役军人保障法实用问答(六)
时间:2021-06-01 11:30 星期二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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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推进强军兴军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军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军官退休主要情况有:

    (1)担任师级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或者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

    (2)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

    (3)未达到退休年龄,因公致残和因病经医院证明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

    (4)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不宜继续服现役,且不宜转业到地方工作的。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国家如何保障他们的待遇?

    答:国家对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主要给予以下待遇保障:

    (1)政治待遇。按照安置地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是颁发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的退休证,组织阅读文件和参观学习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按照规定着退休时的军装和佩带军衔、勋章、立功奖章,以及军地有关方面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慰问等。

    (2)生活待遇。工资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医疗保障。实行由政府医疗机构为主负责保障的模式。退休军官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医保范围内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4)组织疗养。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做出突出贡献的退休军官,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可以享受哪些社会化服务?

    答:针对退役军官比较关注的养老、医疗、就餐、出行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入社会优质服务资源,构建退休军官服务保障新模式,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养老服务方面,打造社会机构养老、军休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互联网+养老”的全方位服务格局,为退休军官尤其是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等重点人员提供多元化优惠养老服务。医疗服务方面,鼓励地方医疗卫生机构在退休军官集中居住区域设置医疗点,退休军官到军队医院看病,享受与同职级现役军人同等水平的优先服务,进一步增强退休军官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就餐和出行方面,通过设置服务店、搭建网上服务平台等方式,依托社会优质资源为退休军官提供服务。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军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军官退出现役到地方,由政府安排工作。以转业方式安置的军官,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2)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3)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如何确定其职务职级?

    答:转业军官的工作安排和职务职级确定等安置工作,应当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根据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地方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转业军官服现役期间的贡献专长,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转业军官的待遇如何确定和保障?

    答:军官转业安置后,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相应的待遇:

    (1)政治待遇。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

    (2)工资报酬。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同等条件的人员的标准确定。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服务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业安置到国有企业的,工资报酬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住房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对哪些退役军官以复员方式安置?

    答:符合退出现役条件且本人自愿要求复员,或者刑满释放、被开除党籍等不宜安排转业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队干部可以选择复员。自愿要求复员的军队干部,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装入本人档案。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等情形,不得安排复员。军地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明确军队复员干部的条件范围、安置去向、安置待遇等政策。以复员方式安置的军官,复员费的计算、发放由军队在其退役时按规定标准核定、发放。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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