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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新疆高校专项培训的实施意见(转业干部)
时间:2021-10-11 15:39 星期一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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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高校专项培训的实施意见(转业干部)

    新人社发〔2017〕7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军区《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新党发〔2017〕1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探索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指导意见》(国转联〔2017〕1号),现就我区探索开展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以下简称军转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的重要意义

    探索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针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实际的具体举措,是安置好、使用好军转干部的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是推动军转安置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创新,对更好发挥军队转业干部作用,促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与地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融合发展,确保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确立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把握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战略历史机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全区军转安置工作健康发展。

    三、明确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的目标原则

    坚持以推进军队转业干部转型发展为目标,以实际工作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转业干部素质和岗位能力为重点,按照“按需施教、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拓展教育培训形式,更新教育培训内容,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的高校培训新模式,帮助军队转业干部从思想上、能力上和心理上适应新环境新任务,改善军队转业干部知识结构,促进工作岗位转换,实现从军队人才向地方经济建设人才的转型。

    四、确定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的主要任务

    (一)培训对象。参训学员从安置定岗后专业不对口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中选派。参训学员由接收单位根据本人意愿和岗位专业需要等情况,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军转办审定。

    (二)承训高校。承训高校由自治区军转办会同教育厅确定。要选择综合实力较强、专业优势突出、学风校风优良的高等院校及行业系统培训中心作为承训单位。乌鲁木齐地区安置的军转干部原则上由新疆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警官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等单位承办。其他地州市结合当地实际,可以在安置地选择高等学校承办培训任务,选择的高等学校要报自治区军转办审核。行业部门有培训机构的单位,按相关规定与相关高校衔接后,灵活安排时间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专业。培训专业要立足业务工作需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原则上选择与学员所从事行业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全面提升军转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根据新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要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论述、思想政治、国情区情时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新疆地方史等内容。考虑我区实际,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疆干部双语学习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54号)精神,组织军转干部开展双语培训。

    承训高校按照培训需求确定培训方案,保证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课程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经自治区军转办会同接收单位确定后实施。

    (四)培训方式。参训学员进入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年的带薪、全脱产、融入式专业培训。在高等学校进行融入式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与高等学校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以基础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和双语培训为主,着重提升参训学员的专业素质、岗位能力和双语交流能力。其他学习时间可以采取岗位代训、“访惠聚”驻村、支教等形式开展,由承训单位指定一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课老师作为学员的专业导师,指导学员完成结业论文;由用人单位指定一位业务素质优良的领导作为学员的岗位导师,重点培养学员工作能力和提升基层工作经验。同时要加强网络自主学习,学员利用承训高校提供的网络平台进行专业学习。承训院校要实时记录学生在线自主学习、网上交互讨论、课程测验考试等信息,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管理与考核。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纳入在校学生统一管理,承训高校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并指导高等学校做好高校培训教学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将其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估体系。承训高校严格按照教学规定对学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包括:跟班考试、线上考试、导师评价和三方(承训方、委托方、第三方)会考等。

    自治区军转安置部门、接收单位会同承训高校共同做好参训学员的考核工作。对学员在校表现、专业课程和实训成绩进行综合考评。经过考试、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由承训高校发放《结业证书》,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可评为优秀学员。承训高校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准确地记录培训情况,并将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考试、考核成绩转用人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今后干部考核使用的依据。

    (六)经费保障。军转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经费,根据自治区实际参加高校专项培训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人数,由中央财政按每人1万元标准核拨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补助。培训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切实加强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军队转业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力量,建立高校培训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教育、财政、高校和接收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全力,切实做好高校培训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服从组织安排,确保高校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坚持有序推进。军队转业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是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创新军转安置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方式和重大举措。各部门要大胆探索高校培训的学习模式、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考核方法、评估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提高高校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证高校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结合改革期间对军转安置政策的宣传,加强高校培训政策的宣传解读,推动各方充分认识高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长远影响,凝聚共识。要注意发现典型并及时总结高校培训工作成效,提炼经验,探索规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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