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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相继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
我们发现,每一个好政策的出台,大家在欢欣鼓舞的同时,更多的关注点还是落地落实上。
这不仅是各级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待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期盼。
前不久,四川就针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较为零散,基层在落实相关优待政策时不够全面彻底的问题,公布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优待内容上,四川提出了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优待、文化旅游交通优惠、其他社会优待等7个方面的优待内容。
实际上,就是对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更加贴合实际。
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待项目,明确了不同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5类,共计115条。
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一个基础的优待清单。
也就是说,在省级层面要求全省都要做到的。
其中并不包括各市州或区县自己制定的一些个性化的政策内容。
我们看到,清单里的每一条都实实在在。
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内容外,最大的亮点是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在保障房上的优先。
一些地方,保障房的申请标准非常严格。
特别是,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在享受优抚政策后,可能就不符合保障房申请的要件了。
四川能够把这一条单独拎出来作出特殊的规定,体现了对军人军属和退役人的特殊关照。
其实,对于大多数的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好政策就是要实实在在,让他们在吃穿住行和医疗、教育等上面得到实惠,而四川推出的这个清单基本上就做到了。
当然,这个清单的推出还有另一层意义。
那就是根据地方的考核评价体系,这个清单一旦推出,大概率会纳入当地目标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