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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史上的今天
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事业单位管理岗安置!
时间:2021-12-30 10:01 星期四 来源:军友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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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下有所呼,上有所应。

    今天探讨的这个问题,就是很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长期以来一直呼吁的问题。

    长期以来,大多数的省份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都是工勤身份。

    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工人。

    在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处于最高等级,一般来讲,领导干部都是公务员。其次是参公管理人员。他们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他们的福利待遇和职级晋升等都是参照公务员法来执行的。随时可以转换身份,录用为公务员。

    再就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按照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人员到了一定的职级可以调任为公务员。

    事业单位还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一样,他们的身份也是“干部”。

    也就是说,这些群体的晋升通道都是打开的,可以任职,可以升职。

    而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是“工人”身份,在单位内部不能任职,只能晋升工资的职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一般而言,服役12年的军士回到地方后,评初级工,16年的评中级工,20年以上的评高级工。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初次聘任的等级一般不需要考试,但随后要参加相关的培训,拿证。

    这里要先说一个题外话,很多战友都在问,在部队考的证地方认不认?

    根据剑客这些年的工作经历来看,部队考的执业资格证对回到地方聘任职级基本上没有帮助。

    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专业不对口。也就是说,你在部队拿的证,很难分配到地方相应的岗位上。也就是人岗不适。

    二是“坑”不够。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中级以上岗位是有严格的编制限制的。越往上岗位越稀缺,竞争越大。即便是手里有了执业资格证,也要有岗位空缺,且单位同意聘才行。

    在这种情形下,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机关事业单位几乎没有前途可言。

    过去,人事制度并没有那么严格,一些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转变身份,予以解决。

    近年来,人事制度越来越严,尽管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是要打破“身份”管理的限制,但根本没有单位有动力这么去做。

    因此,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呼声颇高。

    毕竟,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大多数都正处于30多岁的黄金年龄,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士兵入伍,他们的学历也都不低。

    让这些激情满满要回来干一番事业的战友从此过着一眼看得到头的日子,不仅是对他们工作积极性的打击,还是对宝贵人才资源的一种浪费。

    显然,这并不科学!

    现在,这件事情终于受到决策层的关注了。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 对安排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应当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特长等,合理安排工作。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

    也就是说,以后仍有一部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将会被安排到工勤岗,但是,符合“岗位条件的”也可以被安排到管理岗或专技岗。

    根据过往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剑客认为,这里的“岗位条件”,一般指年龄、学历两个基本要素。

    在一些地方,工勤转管理岗有以下几个基本的要求:年龄必须在退役前的十年以上,也就是说如果60岁退休,则不能超过50岁,学历要求是大专以上学历,这个没有要求必须全日制,再就是连续3个年度考评必须是合格……

    这里,剑客给大家划一个重点,作一个预判,也就是说,以后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想要安排到管理岗,大概率会重点考察学历。

    最少是大专以上学历。

    因此,在这里劝没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战友们,如果有机会,有时间,在部队参加自考、函授拿个学历先。

    为以后安置一个好岗位准备准备!

    作者:三剑客


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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