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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布了部分地区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举措 广大战友纷纷关注 近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 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五方面11项具体政策内容 进一步充实细化国家政策规定 操作性强、含金量高 退役军人师范专业人才培养 扩充师范专业教育机会 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 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 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加大师范专业招生力度 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计划 探索开设开设退役军人 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 对符合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 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着力提升退役军人从教任职能力 建立对口支援帮扶机制 充分利用对口援青省市 优质师范类教育培训资源 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依据相关规定纳入退役军人 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范围 鼓励依法认定教师资格 动员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 师范专业招考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证书、资质 为到中小学任教创造条件 畅通退役军人任教发展渠道 支持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 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 安排一定数量岗位 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并放宽年龄限制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有效期可延长2年 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 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 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待遇 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 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在退役军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 职称申报、岗位晋级考核中 综合考虑贡献作用 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优先安置退役军人 开发部分适合退役军人 从业的中小学行政、工勤岗位 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所有面向特岗计划、“青南计划”、 “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实施的 基层服务项目中的教师岗位招录 青海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均可报名 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特长 开展国防军事教育 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内 选定1-2个退役军人担任班主任的班级 打造国防教育特色班 鼓励开展军事训练 积极邀请具备条件的退役军人担任教官 加强安保服务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推荐到中小学校从事安保工作 鼓励为中小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企业 聘用更多退役军人 并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 就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探索开展校外辅导活动 聘任优秀退役军人 到中小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 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 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是转化军事人才资源的有效途径 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探索 各地也将陆续出台相关举措 助力有志从教的退役军人 走上三尺讲台 为祖国培养优秀人才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