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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员工参军入伍可享工龄、绩效考评和工资上浮等多项政策激励。
日前,福建省征兵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系列的优惠措施旨在激励广大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进一步提升征兵工作质量。
按照《措施》,该省鼓励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员工入伍。国有企业大学毕业生员工入伍,保留其原有人事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入伍当月福利待遇,退役后1年内可自愿选择返岗复职;服义务兵役期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验,每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应定为优秀;退役返岗复职时优先提拔使用,工资向上浮动一个薪级。
与此同时,高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层次)毕业生入伍也可享相应优待——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层次)毕业班生参加上半年应征的,可免顶岗实习,所在院校可提前组织职业资格(职业技术等级)考试,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半年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生,可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
不只是福建。
2020年,广州成立市直机关人民武装部,有效整合市直机关和国有企业资源,提升全市武装建设水平和能力。
次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和高校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要求符合条件的国企设立人民武装部,进一步夯实党管武装工作基础,全面推进企业兵员征集等工作落实。
相关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来源:厦门日报、南部战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