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优抚政策!涉及子女教育、购房优惠券和培训奖励
时间:2023-02-22 16:36
星期三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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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退役军人工作持续推进
尊崇尊重氛围日益浓厚
各地积极利用当地资源
进行探索尝试
内容涉及子女教育
01 立功退役军人子女 纳入教育优待
近日,山东省新泰市 将“军人子女入学无忧绿色通道” 列入2023年拥军“十件实事”
特别是为激励官兵立功受奖
助力部队战斗力提升 将服现役期间 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退役军人子女 纳入教育优待范围 享受入学、入托优先优待 02 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 最高发放5万元购房券
近日,山东省宁阳县出台 军人军属购房券发放管理使用办法 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及部分军人家属 对烈士直系亲属 按照总购房款5%的比例发放 最高发放5万元购房券
对获一等功(含)以上奖励的 军人及其直系亲属 按照总购房款5%的比例发放 最高发放5万元购房券
对获二等功奖励的军人及其直系亲属 按照总购房款4%的比例发放 最高发放4万元购房券
对获三等功奖励的军人及其直系亲属 按照总购房款2%的比例发放 最高发放2万元购房券
对符合发放范围的其他人员 按照总购房款1%的比例发放 最高发放1万元购房券
该办法有效期至
2023年12月31日 03 考取教师资格证 一次性奖励2000元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布通知 根据《厦门市实施退役军人 教师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试行)》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退役军人 投身教育事业 鼓励边就业边自主学习 备考教师资格 拟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实施一次性奖励2000元
厦门市接收安置的
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 (截止到提交申请当日)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未参加过厦门市退役军人 教师培养专班 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之日起 且发证日期为 2022年6月21日及以后 24个月内(以发证日期为准) 经本人提出申请 每人最多可申请领取一次奖励金 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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