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东省为退役军人
设立应急救助基金
最高可补助10万元!
近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2019年7月,首次设立了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并于10月1实施《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本省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救助金?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是多少?
申请流程是什么?
我们梳理了有关热点问题
帮您一一解答
救助对象包括哪些?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退休士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资金使用范围和救助标准是怎样?
第一类是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按规定享受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和各类帮扶救助之后,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根据自付医疗费数额(因重大疾病合理用医用药产生的总费用中的自付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含)至1.5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自付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二、三类是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在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属于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非前述对象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第四类是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由村(社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县、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逐级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严审批。
需要明确的是,应急救助是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的帮扶援助,申请人依据本《管理办法》针对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救助资金。
重大疾病范围、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家庭变故如何确定?
重大疾病是指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规定确定的25类重大疾病;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事件等四类突发紧急事件;
重大家庭变故是指因(水、陆、空)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等造成人员伤亡导致家庭重要劳动力丧失的情形。
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如何提出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困难发生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
资金审核审批及拨付有什么流程?
救助资金审批拨付按照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的程序办理。
-
来源: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