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军史上的今天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定向招录!这些地市招聘辅警
时间:2023-08-28 11:39 星期一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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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多地公安系统

    发布招聘通告
    退役军人享优先录取
    学历放宽、笔试加分
    军友网
    为各位战友整理如下

    优势在我,速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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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上海市公安机关

    招聘1248名警务辅助人员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

    2023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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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248名。其中,勤务辅警962名、文职辅警2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的,学历可调整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软件研发员职位的,学历可适当调整),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关体检标准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国家和本市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考试方法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962名勤务辅警,主要在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以及部分地区公安分局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招聘286名文职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23年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招聘简章》、《2023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辅警招聘简章》,可通过“2023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专题网站”(以下简称“招聘考试专题网站”)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

    (二)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面试时需参加体能测试。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10:00至8月28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309.htm。

    2.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志愿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填写同类同组别岗位的1—3个职位(“同类同组别岗位”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在同类同组别岗位内愿意接受调剂的,可在报名信息表上同步注明。

    3.报名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公安机关辅警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4.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1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即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上海公安机关勤务辅警、文职辅警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发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23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文职辅警按组别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3日10:00以后登录“招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四、面试(含体能测试)

    (一)面试安排。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进行。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相关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及体能测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二)资格审核。在面试现场,正式面试前将对考生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报名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考生应在面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的学历验证证明等材料;报考勤务辅警以退役士兵身份提请放宽学历的考生,还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如应当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学历验证证明包括:(1)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取方式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公示环节前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体能测试。全体考生应在面试时同步参加体能测试。体测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聘用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1)。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

    五、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本次考试成绩在本市公安辅警的下一批次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辅警入职体检项目总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因工作需要,考生应无色盲、文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肢体功能障碍,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该部分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具体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

    七、录取和公示

    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面试、体测、体检、综合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考试专题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由市公安局根据岗位组别和报考志愿职位顺序,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指定的派遣机构(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辅警岗位需求确定。新聘人员接受派遣到辅警岗位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九、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和《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职位条件、面试问题解答):52850275、32511369、32511357

    考务咨询(笔试考务问题解答):12333

    技术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解答):22020942

    监督电话:6433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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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公安局

    招聘379名警务辅助人员

    代码7、9、16、18号岗位

    定向招录退役军人

    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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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本人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本人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在各级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辅警招聘的招考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及北方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8月3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9:00至9月2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9月7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23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3年9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4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4:l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l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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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于9月20日至9月22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通知单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4:00起。

    (四)面试

    各岗位(代码)通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3:l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于10月12日和10月13日进行,9月27日9:00至9月28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结果,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请于10月8日9:00至10月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可于10月8日9:00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于10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综合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福利、津补贴),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七、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13011363976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2-27203599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特别提示: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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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州

    广州市荔湾区公安机关

    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

    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2023年8月28日至9月2日

    (每天9: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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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控、治安管理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性质的编外合同工。计划招聘人数为50人,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和调配。由于本次招聘的岗位用工条件特殊,要求应聘者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对应聘者的身体素质和体力、耐力要求高,招聘岗位适合男性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职高、中技)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米以上。应聘者有特殊工作经验或者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染鲜艳彩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2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荔湾区公安分局警辅办(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98号公安分局大院一楼)。

    3.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交工作人员核验: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招聘单位收存不退还,下同);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信用报告》(可登录“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二)考试

    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通知要求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其中,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要求达标,体能测试不达标的应聘者视为考试不合格。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辅警岗位工作要求。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视为考试不合格(直接淘汰)。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法律、公安工作及辅警管理基础知识等内容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分组言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求职动机、思维反应、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应聘者视为考试不合格。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者体能测试结果、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计算总分,以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时间(另行通知)于本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组织程序了解应聘者的工作履历、现实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工作需要,考察可延伸至应聘者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经考察,发现应聘者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和待遇

    应聘者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荔湾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广州市和荔湾区临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招聘启事内容,报名时要如实向用人单位填报和提供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如在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20-81548711(上班时间),联系人:王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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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丽水

    浙江丽水市公安机关

    招聘36名警务辅助人员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

    2023年8月25日12:00至8月30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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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25日以前出生),具体岗位年龄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25周岁以下为1997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8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岗位,具有下列情形的,其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8月25日12时至8月30日12时登录“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辅警报名”,进入报名窗口自行选择岗位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照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须上传认定证书(证明)及关系证明原件照片;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须上传退役(转退)证件原件照片;见义勇为人员须上传表彰证书原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必须为本人,1个手机号限报1人)。

    (二)资格初审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市公安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三)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10)体能测试采用计分制,成绩为4个项目成绩的平均分,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为1分钟纵跳摸高、2分钟卧推、2分钟深蹲、100米跑,每个测试项目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任何一个项目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4个项目均达标者进入笔试。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09)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跑),2个项目均达标者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10)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岗位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1:2比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09)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岗位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户口簿及退役士兵证等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成绩计算

    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10)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1-09)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八)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在相关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本次招聘岗位平均月应发工资为4000元左右(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不包含服装、培训、体检等公用经费及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生报名后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四)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期间丽水市公安机关有岗位空缺时,可在相关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本公告由丽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578-27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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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温州

    浙江温州龙港市公安机关

    招聘42名警务辅助人员

    退役军人学历放宽

    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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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龙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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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温州市内常住户口。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文秘专业、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01 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龙港市公安局1号楼204办公室(浙江省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咨询电话:0577-59875717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02资格初审及反馈

    龙港市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03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

    体能测试期间,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体能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04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05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事宜,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06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人均年福利待遇8.4万元以上。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龙港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龙港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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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警招聘进行中

    愿各位战友

    都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素材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上海市公务员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丽水公安、平安龙港


责任编辑: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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