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
军史上的今天
多地最新招聘,退役军人设专岗、笔试加10分
时间:2023-09-22 11:39 星期五 来源:军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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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公安系统招聘

    引起各位战友关注

    军友网

    为各位战友整理了

    多地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

    (以下简称“辅警”)

    最新招聘公告

    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机会难得,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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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

    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辅警369名

    其中,勤务类辅警设置18个职位

    为退役军人专门设定4个职位

    网上报名时间:

    9月21日8时至2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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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0〕4号)相关规定执行,由锦州市公安局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及“锦州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辅警369名,设置30个职位。其中:招聘文职类辅警87名,设置12个职位(有11个职位对报考人员专业进行了限定);招聘勤务类辅警282名,设置18个职位(为退役军人专门设定4个职位)。具体报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1日至2005年9月2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类辅警的需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报考勤务类辅警的需达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层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文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和严重心理健康障碍;

    6.报考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相关取得学历证书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截止时间均以考生报名之日计(2023年9月21日)。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1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及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在职辅警;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应发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培训合格后可以转正,转正后应发工资2354元/月,应发工资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二)实习期为半年,实习期满后按照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规定,根据学历学位评定层级,并发放层级工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为七级,层级工资200元/月;大学专科毕业生为六级,层级工资350元/月;大学本科毕业生为五级,层级工资500元/月;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为四级,层级工资650元/月)。

    (三)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登录“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进行访问)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8时至2023年9月28日17时(9月28日17时,注册端口和报名端口关闭);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下载《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2)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确认后,在48小时内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提交修改,逾期不可补报。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招聘所设职位,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照开考比例(1:1.5)进行调整。

    (6)当招考职位的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聘计划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聘单位对该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考试内容和题型: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测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报考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另行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笔试公告发出后,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打印《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系统”(http://gabm.0416city.com/job/view/login.html)进行成绩查询。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面试比例(1:1.5),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另行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由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报告生成日期需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报考有资质限定条件的考生另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退役军人专设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交本人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参军退伍证明(样式参考附件4)原件1份

    (7)加分证明材料:

    a.父母及配偶的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b.父母及配偶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c.配偶的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所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注明“仅限报考锦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4.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报考者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请另行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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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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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文职类辅警职位的考生只进行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个项目的测试,报考勤务类辅警职位的考生另需进行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试。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因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在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递补仅限一次。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另行关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4.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请另行关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体检通知。

    3.体检标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确定涉事考生体检不合格,并取消其本人五年内报考锦州市公安机关任何辅警岗位资格。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和《辽宁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依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与聘用

    锦州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将对新聘辅警的岗位类别和职位进行个别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劳动关系。新聘辅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未满,主动申请离职的辅警,取消其报考锦州市公安机关任何辅警岗位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锦州市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同时,锦州市人社局和公安局郑重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公安局所有。

    咨询电话:锦州市公安局0416-2572370(如有疑问,请于法定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及下午13:30~17:00期间来电咨询)。

     附件1:锦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考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表).doc

    锦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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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公开招聘辅警30名

    退役士官士兵优先

    笔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

    其中 ,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网上报名时间:

    9月26日8时至28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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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2023年第二批辅警招聘公告

    为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加强维稳力量建设,维护城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职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其他报考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等。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辅警年劳动报酬不低于7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等),辅警薪酬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实施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08:00至28日18: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注意:提交资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务必实时关注报名小程序反馈信息,否则造成报名不成功等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相片;

    (3)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相片;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相片;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信用征信证明在体能测试环节提交纸质版;

    3.资格初审。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3年9月26日至28日对报名人员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请密切留意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及短信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情况,符合招录条件资格的考生可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命题闭卷上机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权重约15%)、辅警管理制度(权重约15%)、专业基础知识及技能测试(含打字测试,权重约15%),笔试题库可在本公告附件3下载。笔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10分。

    2.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体能测试条件的人数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评分标准见附件4,其中特警辅警岗位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辅警岗位成绩0分为不合格。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3.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

    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笔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将录入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本单位下一次组织招录考试前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顺序,按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均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7282058。

    附件1:职位表.xlsx

      附件2:报名小程序操作流程.doc

      附件3:笔试题库.zip

      附件4: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x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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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

    计划招聘辅警109名

    退役军人优先

    现场报名时间:

    9月21日至10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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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泗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109名。根据《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泗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 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勤务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 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109,男性岗位102名,女性岗位4名,性别不限3名。(职位表附后)。

    三、 报考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5--23.9之间,体型匀称,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传染性疾病、纹身等情况;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佩戴口罩,到泗洪县公安局(淮河东路6号)东门北侧来访接待大厅现场报名,报名合格后需扫码加群。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技能测试。按报考勤务类辅警岗位测试报名者应知应会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工作礼仪等内容,报考文职类辅警岗位测试报名者考核计算机操作,报考巡特警岗位人员进行体能综合测试,总分100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分数排序低于面试人数比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按分数高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累加确定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警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公示和录用。

    1.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和保密责任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合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过程中,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上岗,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泗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关于薪酬分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527-88356090

    监督举报电话:0527-88356202。

    七、本简章由泗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泗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2:泗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综合体能考核标准

    泗洪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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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

    公开招录辅警42名

    退役军人优先

    网上报名时间:

    9月28日17时前

    2023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根据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青岛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委托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2名,招录职数、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报考年龄要求,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的报考资格及条件详见《2023年青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四)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具体条件以《2023年青岛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为准。 

    (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地。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6,不合格;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以下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经公安机关确认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且正在履行警务辅助工作职责的,或者辞去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未满6个月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8日17:00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电脑端登录链接:http://url.jiuyejie.cn/qd/fujing.php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①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③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④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⑥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时间内提交成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考生上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准确,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隐瞒、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报考者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发布的笔试考试通知,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公共基础知识、公安类专业知识、申论组成,按照30%、30%、4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时间总计120分钟。根据招录职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具有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职位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直接计入笔试成绩。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进行公告。

    五、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进入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后,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按每人7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公布。 

    需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的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水平测试。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标准另行发布。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综合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当天面试结束后进行,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在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2023年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一份、《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须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在职人员报考的,除以上材料外,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 

    7.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特殊岗位录用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成绩作废。

    七、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生考试成绩。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体测项目结果产生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下一招录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在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排名末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

    九、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考生需向招录单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政治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报考资格以及其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以及山东省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法律和管理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报考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不再公示。

    十、公示及录用  

    对通过政治考核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所属有关单位及相关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岗前培训考核、试用不合格的、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福利待遇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保障,按照对应的财政保障渠道落实,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评定层级,月工资为4150元之间(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工作期间考勤考核情况发放防暑降温费、月绩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二、补充录用  

    报考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录用。补充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发布。

    十三、有关说明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发布的招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公安机关从未委托或授权除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招录或协助从事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任何组织及个人假借公安机关及招录公司名义的招录行为与公安机关和招录公司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因工作需要,招录单位调整招录时间的,以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搜索:qdrljt)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

    0532-8891292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本招录公告解释权归青岛市公安局及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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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

    雨湖、岳塘分局

    公开招聘辅警130名

    退役军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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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湖分局公开招聘辅警80名

    现场报名时间:9月15日8时至10月8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023年雨湖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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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根据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提供伙食保障。

    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按每月考核评岗类别A档980元、B档840元、C档700元、D档280元)+工龄工资(50元/档,连续工作每2年进一档)。

    加班费:按分局相关规定执行。

    餐饮费:按月给予食堂伙食补助费,标准为500元/月。

    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每年每人1500元的标准配备制式服装,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

    年终奖:每年按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警察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至198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7.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8.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和担任过村支“两委”委员、骨干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4.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在接受调查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到期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8:00至2023年10月8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窑湾街道韶山西路199号(原湘潭宾馆)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主要考核内容为:打字、文档编辑、图表制作、WINDOWS操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命题委托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专家命题,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为测试内容2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 纵跳摸高。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2.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政审

    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四、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严肃处理。

    1.政策咨询电话:何女士(15573295280)、唐女士(15073200023)

    2.监督举报电话:0731-12388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4日

    岳塘分局公开招聘辅警50名

    现场报名时间:9月18日至10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岳塘公安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计划

    勤务辅警49名,文职辅警1名(宣传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5年9月18日至198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应聘宣传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5年9月18日至198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5.具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从业经历一年以上或中文、新闻类专业毕业;

    6.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到期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湖南华顺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19号);市内乘坐3路、23路等公交车至广电中心下;联系人:陈女士18975237018。

    (2)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九州怡景财富广场17楼);市内乘坐3路、23路等公交车至十二中下;联系人:陈女士13786258482。

    (3)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68号);联系人:郭女士13016177700。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政审、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注: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到人力资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宣传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携带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购买社保个人权益查询单到岳塘分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环节,计算机考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计算机考试内容为:打字、Word文档编辑、WINDOWS操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二)面试

    根据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试

    1.综合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评定合格与不合格;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顺序),按招聘计划1:1.2确定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纳入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作为岗位出现空缺时的补录对象,补录对象按照综合成绩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顺序)进行体检、政审等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包括吸毒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1:1确定政审对象,超出招聘计划数人员作为岗位出现空缺时的补录对象。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在体能、体检、政审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公安分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岳塘公安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所有人员需服从岳塘公安分局的内部岗位调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其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一)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工龄工资)。

    1.月工资:勤务辅警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基本工资分别为1800元/月、2000元/月、2200元/月+月考核奖(按每月考核评岗类别A岗840元、B岗770元、C岗700元、D岗490元),宣传岗位按照业绩发放相应奖金;

    2.加班费:按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加班费规定执行;

    3.工龄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执行前按工作每满两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月);

    (二)年终奖:每年按绩效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

    (三)社会保障待遇: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餐饮费:按月给予食堂伙食补助费(500-600元)。

    (五)其他福利待遇:加入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发制式服装。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发放任何考试资料或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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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

    四川省绵竹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辅警40名

    退役士兵优先

    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5分

    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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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竹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竹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0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同时在绵竹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绵竹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绵竹电视台发布):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绵竹市公安局勤务辅警40名(限男性)。具体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结束后统一安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7.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8.身心健康。

    (二)优先情形: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绵竹市公安局704办公室。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绵竹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和《个人承诺书》;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各个环节的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将通过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并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测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场地,测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笔试加分。符合优先条件情形之一人员在笔试折合成绩基础上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或以上优先情形的,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笔试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应聘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3、笔试排名规则。在笔试成绩合格(具体分数线需根据考生成绩总体水平划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

    (五)心理素质测试。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行面试环节。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面试。笔试合格的,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面试内容:应试者语言表达、分析判断、综合处理和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表现。(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考试结果按综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三、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月均收入3300元左右,年度绩效奖金5000元左右。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二)其他待遇。根据工会条例,发放工会相应福利。定期晋升层级,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组织体检,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绵竹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38-6223029

    监督电话:0838-6223116

    绵竹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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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辅警62名

    退役士兵优先

    现场报名时间:

    9月25日至9月28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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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德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62名,其中男性47名,女性15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治安防控、交通管理、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综合文秘、计算机维护、车辆驾驶和留置看护等。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部分辅警岗位需24小时轮值,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留置看护、值班执勤等。招聘工作结束后考生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因公安工作和辅警管理需要,辅警岗位会适时进行轮岗交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5.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8.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二)优先情形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德阳市公安局综合办公大楼(德阳市长江东路236号)。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德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彩色打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请按照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2023年3月25日推文:无犯罪记录证明申办流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体能测评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需接受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分为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测评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三项全部达标的,体能测试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当场宣布进入笔试环节,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后续考试工作。

    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四)笔试

    笔试科目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等。

    (五)心理素质测试

    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总数3:1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情形人员、面试成绩排名靠前人员,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

    (八)体检

    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或本年度内招聘单位辅警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待遇

    辅警平均每月收入3000元以上(扣除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年限晋升层级,享受体检、工会慰问和教育培训等福利待遇。单位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组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补充保险,享受专属医疗健康服务。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辅警薪酬及职业保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警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第三方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招录单位发放的《准考证》为进入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德阳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38-2598068

    监督电话:0838-2598080


    德阳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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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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